李文喜律师
主任、高级合伙人

西安市服务好的合同纠纷律师李文喜,专业靠谱为您排忧解难

2026-09-11 7 次 本站

在西安市的法律界,李文喜律师犹如一颗耀眼的星,在合同纠纷领域发光发热。他以其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,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。

李文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,于 1998 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,自此开启了他长达 25 年的执业生涯。如今,他担任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同时也是该所金融、政府与国企团队负责人。此外,他还身兼陕西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、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所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。

多年来,李文喜律师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,拥有丰富的疑难案件办理经验和成熟的争议解决策略。他聚焦行政法律事务、金融法律风险防控、涉案企业合规整改、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等核心专业领域,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
在合同纠纷领域,李文喜律师更是有着卓越的表现。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理的一起经典借款担保纠纷案例。

质押财产因政府划转转移 继受主体需在受让资产范围内偿债 —— 借款担保纠纷经典案例
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
案由:金融借款、质押、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: 原告: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 被告一:河南某高速发展公司(借款人、出质人) 被告二:西安某科技投控集团(连带责任保证人) 被告三:荣某(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人,系被告一、二法定代表人) 被告四:某高速发展公司(资产及收费权继受主体) 第三人:光大银行某支行

二、案件要旨

文章插图

公路收费权、应收账款质押经合法登记后质权依法设立,具备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。即便质押财产因政府行政划转发生权利主体变更,质权依然有效,质权人对质押标的拍卖、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。 受让质押资产及权利的新主体,基于权利义务承继、债随资走原则,需在接收资产范围内对原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即便无直接偿债承诺,因受让资产导致原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的,仍不能免除清偿义务。

三、案情简介

基础合作与借款担保设立:2004 年,被告一通过签约取得某高速公路 30 年特许经营权,包含建设、运营及通行费收取权。2005 年,原告与被告一签订 10 亿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,借款用于高速项目建设。同日,被告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,荣某出具承诺函,以个人全部财产为案涉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2007 年,被告一将案涉高速收费权质押给原告,先后在交通主管部门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完成双重质押登记,质权正式设立。
政府介入导致资产与权利划转:因项目工期、规划调整,被告一、二与被告四曾签订投资协议,约定若被告二无法返还投资款,将股权转让或项目法人交由被告四控股。项目完工后,被告二未按约还款,且未告知原告便申请转让被告一全部资产及股权。随后当地政府发函,指令将案涉高速经营权、管理权移交被告四,并变更被告四为项目业主,被告四实际接管高速运营与收费权。
债务履行中断引发诉讼:被告四接管资产后,其下属公司曾向第三人清偿贷款,并分多次代被告一偿还部分贷款利息,后因各方对项目审计存在争议,还款行为停止。2009 年,原告依据合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。截至 2014 年,被告一累计拖欠借款本金及巨额利息,原告遂提起诉讼,诉求:①被告一偿还全部借款本息;②被告二、荣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;③被告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;④确认原告对高速收费权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
在处理这起案件过程中,李文喜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,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。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,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,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,李文喜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他的专业和责任。他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,还给予了他们心理上的支持和安慰。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了难题,不妨寻求李文喜律师的帮助,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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